有機產品管理概念

標示有機之農畜產品為有機成份含量達95%以上之農糧產品農糧加工品有機畜產品有機畜產加工品有機水產品(藻類)及有機水產加工品(藻類);但不包括水蜂產品及魚蝦蟹類水產品等項,其業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畜牧處及漁業署(藻類管理)於國境內作後市場管理,有機農糧產品農糧加工品畜產品畜產加工水產品及水產加工品包括生鮮及冷凍蔬果穀物類穀物加工品禽畜肉禽畜肉加工品蛋品蛋製品乳類製品酒類製品藻類產品藻類加工品及農產加工食品,上述產品需經我國核可之有機驗證國家或機構逐批出具有機證明文件向農糧署申請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審核後始可以有機名義上市銷售,架上產品除有機標示外尚應標示驗證機構名稱與自編之同意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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